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增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2024年12月30日,濮阳县检察院召开元旦春节廉政恳谈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莲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共濮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等文件精神。马莲检察长就廉洁过节强调三点意见:一要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做“领头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廉洁、文明、安全过节。二要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做“规矩人”。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节日期间各种诱惑,务必做到过节不忘规矩、放假不放责任,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绷紧“廉洁弦”,坚决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共同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三要落实管党治检之责,做“责任人”。当好合格“关键少数”,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始终做到节日期间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标准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