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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12-13 15:12:33    作者:    来源:    点击:38次

中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7日至12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共濮阳县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刻把握内涵,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落细。二是每次召开党组会前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及时组织学习。截至目前,已召开多次党组会议,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坚持逢会必学,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把握其科学体系和基本内容并进行研讨。二是已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等纳入党组学习日程。三是已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截至目前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四是积极开展政治轮训工作,近期线上参训干警共计240余人。

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三解工作法,深化院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办环节。二是持续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常态化实现了7日回复、3个月答复率两个100%。截至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90件次,均做到妥善处理。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检察听证,参与接访释法说,凝聚多方专业力量推动信访申诉案件实质性化解。已组织检察听证20场,均邀请律师参与。四是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意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水平。

4.警示教育开展力度不大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形式单一,未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纪法威慑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2024122日召开春节廉政恳谈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莲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412日干警参观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429日召开五一”“端午节前廉政恳谈,由驻院纪检监察组、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是423日以部门为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案促改活动,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检规检纪,对照违法违纪案例特点,联系本部门和个人实际进行剖析检查、整改。三是不定期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干警落实八项规定、节假日值班、上下班等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四是已修订《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并于626日召开县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会议。

5.院党组对工作谋划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室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传达贯彻最高检对于《评价指标》的定义与计算公式的设置,了解2024年最新指标变化情况,以及价值导向。二是针对最新的38项质量评价指标进行周通报,根据上级院对于质量指标的要求,有计划的督促到部室、个人,能达到百分之百的数据月底前达到百分之百,分析指标含义与计算公式,尽可能提高各项率值,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对关键数据提出要求。其中,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居全市第一;监督立案率与监督撤案率合并成立案监督率,在全市排名第二;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居全市第四。三是已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逐乡逐村开展宣传,截至目前,22个乡镇990余个行政村已全部通过拉平安建设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完毕普法宣传,有效地打通了普法“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四是继续加大听证力度,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截止目前,共召开听证案件39件次。

6.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审判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已办理检委会案件20件次,严把案件关口,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各部室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对判决情况和认罪认罚适用情况、采纳情况进行每周一通报,注重节约司法资源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每周一上午定期组织召开检委会进行学习,提高办案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检委会20次,其中学习15次,讨论案件5次。2024年以来认罪认罚上诉率4.17%、量刑建议调整率13.19%,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64%1-7月份抗诉率0.53%,位全市第一位。

7.司法公信力未充分彰显。院党组要求不严,各部室整理案卷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卷宗进行核查,并责令承办人作出书面检讨。二是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细则》进行重点评查,日常抽查和专项评查,今年以来,共评查案件98件。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向承办部室和检察官进行反馈,推动了办案质量持续提升,促进了案件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效果上让人民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进一步规范卷宗装订、归档与管理,将办理结束的所有案件文书装订成卷宗,确保每个案件都有迹可循,做好留痕工作,今年3月份以来共归档案件389件。

8.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高质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及时向行政机关移交办案线索二是今年以来,我院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0件,提出检察意见20件,有效消除追责盲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全县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有序共享,充分发挥政法系统数据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濮阳县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濮阳县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和具体推进措施,强力推进政法系统数据共享工作开展

9.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大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市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做到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的部署安排,我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公开听证8人次,参加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22人次,参加巡回检察整改评议1人次,参加检察工作情况通报2人次。目前,我院人民检察工作已实现四大检察监督范围全覆盖,真正变被动接受主动纳谏,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10.刑事检察存在就案办案现象释法说理欠缺,诉源治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以及以案释法等诉讼制度,充分释法说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积极组织开展多项普法宣传活动,精心选取办理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演绎。开展普法活动10次,编发《法在身边》以案释法宣传稿件20篇。三是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案件融合机制,今年以来,共填写流转表28份。

11.民事检察监督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交流、拓宽工作思路、学习先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前往三门峡市陕州区、湖滨区检察院参观交流学习。二是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为重点,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研发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模型碰撞出线索500余条;与县法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题座谈会,凝聚司法合力。

12.行政检察短板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调取2023年以来的诉讼案件卷宗,经过梳理案件问题,分析研判成案线索,23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诉讼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6件。两起案件被省院七部评为优秀案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验材料被省院七部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发表,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二是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监管支局负责人座谈沟通,举行公开听证凝聚共识,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该局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该起典型案例已报送省院七部。三是前往三门峡市陕州区、湖滨区检察院参观交流,学习先进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四是通过组织学习最高检《涉经营主体行政处罚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拓宽工作思路,明确监督方向

13.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低。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最高检高质效案件视频会议,学习其他地区高质效案件,提升自身办案质效。二是聚焦“钉子案”“骨头案”,开展辖区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生态安全等专项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着力营造公益保护共同体意识。成功举办豫鲁两省十一县区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研讨会。

1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效果不佳,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方面课程较少,覆盖面窄、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落实,督促教育部门利用教育系统建立的专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进行入职查询,杜绝有违法犯罪劣迹人员从事教育行业,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24年以来已现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9场。三对于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秉持“保护、教育、管束”理念,立足办案,能动履职,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努力实现打击与保护、惩戒与矫治、办案与治理有机统一,取得较好效果。

15.两微一端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关闭旧门户网站,由市院启用各县区门户网站集群集中统一管理,相关责任人已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加强网络安全培训,邀请网信部门以《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为题行授课,使干警更加深入地了解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敏锐性,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三是夯实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官微、官网管理,每周更新官网一次,通过官微发布检察动态200余篇,强化思想引领、突出舆论引导。

16.敢管敢严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谈心谈话不够,日常教育提醒仅限于业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院党组书记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制定《中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二是按时召开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会,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三是党组成员已按照规定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述职述廉范畴。四是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交流培训会、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推进会,并向市院报送6篇典型案例材料。

17.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以部门为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案促改活动,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检规检纪,对照违法违纪案例特点,联系本部门和个人实际进行剖析检查。二是根据查摆剖析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实行销号,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进行完善和修订,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18.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真正向驻院纪检监察组做到,事前报告、事中参加、事后报备,实现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二是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濮阳县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工作召开专题会商会议,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三是修订《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19.检务督察流于形式内容仅限于迟到、早退等浅表性问题,内部监督的严肃性、威慑力大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检务督察部门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等规定。二是常态化不定期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干警落实“八项规定”、节假日值班、上下班等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与综合业务部联合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采取自查与督察方式,开展适时督察,对发现业务数据、案件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拉响预警,确保办案责任落实。三是印发了濮阳县高质效检察业务动态信息(第一期:案卡填录专项)通报,主要是根据省院数据审核要点逐一排查出的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不定时通报业务数据情况说明,截止目前,共发通报14篇,切实做到了对司法办案行为的日常严格监督和管理。四是20241月份以来,先后针对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事项开展检务督察,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检查,确保督察“无死角”,共督察20余次,发《督察通报》7期、《督察整改提示单》13份,责令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了对纪律作风情况的日常严格监督和管理。

20.对班子成员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要事项开展政治监督,督促、监督中层以上领导对自身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及时督导检察院召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在五一、端午期间,及时召开节前廉政恳谈会,对检察院重要部室负责人主动约谈,确保干警廉洁过节、文明过节。二是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组成员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监督,及时提醒红白喜事报备问题;已完成2023年度党组成员政治监督谈话,2024年度的政治监督谈话按惯例将于年底开展。

21.对重点领域监督不深入。

整改情况:督促检察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完善报备手续。目前“三重一大事项”事项已报备3个,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逐一查看报备相关材料,材料完整规范;同时对公益诉讼长廊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查看公益诉讼长廊建设情况。

22.对纪律作风督查改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检察院政治部对检察院会风会纪、上下班工作纪律联合监督检查。对违纪人员在工作微信群中通报批评;不定时对检察干警工作日禁止饮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发现违规饮酒人员;在五一端午双节期间,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真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利用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契机,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随机抽取不捕、不诉案件54件,起诉案件20件进行深入监督,没有发现干警违法处理案件的情况。三是通过检察办案系统监督办案流程,严防案件超期。

23.廉政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漏填、错填、无审签人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下达通知,要求检察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二是所有廉政档案全部由各科室长、主管领导签字审核,严格把关。三是廉政档案经各部室主任审查后,集中由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集中、逐一审核。共审核廉政档案96份,其中58份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问题集中,已发回整改,同时对出现问题较多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人员集中谈话提醒。现2024年的廉政档案已更新完毕。

24.非羁押案件存在长期未审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具体承办人,排查超期原因,并了解案件处理情况,逐案写出情况说明,并在科室周例会中反复强调时限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案件的繁简分流,要求符合简易程序的简案7日内审结,一般的简案30日内审结,建立台账,并每周进行通报。三是综合业务部派专人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同步动态监控,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的办理情况,准确掌握个案办理程序和办案期限情况。对于审查逮捕案件,在办案期届满前一日进行预警催办提示;对于审查起诉案件,在期限届满前三日进行预警催办提示,尽量避免案件超期。

25.离任检察官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出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规范离任检察人员从事法律执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离任检察官谈话机制。二是对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排查兜底,建立离任检察人员监管台账,确保监管零风险。三是2024年对两名离任检察官进行离任谈话。

26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严部分干警不愿填、不敢填思想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部门集中学习《三个规定”52问》,纠正没有违规就不需要填报”“回绝了就不用填报等思想误区,引导干警进一步吃透制度、政策精神。二是一把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填报,打消干警顾虑,其他院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抓好分管部门的填报情况。截止目前为止,共填报72件,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10件。三是结合督察通知单制度,构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月督查、季通报工作机制,每月重大事项的填报工作进行微信提醒,已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12期。对填报工作滞后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提醒,长期零报告的班子成员由检察长重点提醒,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提醒;对不规范填报、凑数填报的情况下发提示单,促进填报工作由他律自律同时,组织全体人员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活动。四是召开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将填报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必谈内容。

2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开展四下基层等调研工作聚焦检务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文件的起草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同时,在办公室就文件起草问题开展学习讨论,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提升政治站位。二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起草文件,保证公文质量。三是扎实开展“四下基层”调研工作,2024年以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深入清河头乡开展走访调研、督导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信访稳定等工作,并慰问困难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到河南亿利滋食品有限公司、濮阳正发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濮阳东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等走访调研,进一步了解企业所需所盼、聆听企业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精准司法服务,推动“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开展驻站代表进站活动,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代表联络工作高质效开展

28.工作纪律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向每名党组成员发放《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提醒函》,督促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122日召开2024年度春节廉政恳谈会,检察长对全体干警进行廉政恳谈。三是为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掌握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如322日召开第一季度干警思想动态分析会议;又如329日召开治顽疾、转作风、树形象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为适应新的工作,完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9.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每天一次系统巡查,对于错填、漏填、错填的案卡进行日常通报整改,每月中旬开展一次检察数据日常核查,核查项目共计129项,每月21日左右开展数据联查,与其他县区院的案管部门进行交叉核查,我院的数据准确率居全市前列。二是充分发挥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的作用,今年以来对我院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流程、各环节的监控,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3件。

30.能力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效落实,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二已制定党组中心组、检委会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及时性。三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全面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如组织干警参加司法救助和国家赔偿专题培训班,高质效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案例教学培训班,切实提高干警办案水平。

31.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研究制定《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全面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回避制度。二是正在研究制定《党组议事日程》,提前酝酿提交决策议题,上会材料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不搞临时动议

3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反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的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力的情况不再出现。二是修改完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做到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三是修改完善《濮阳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经费审批权限,完善审批流程,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该办法完成报销票据审核,对不规范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加强采购经办人对财务报销规章制度流程的学习了解,确保所有采购流程均按规定完成。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33.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批评与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流于形式,多数以表扬或工作建议代替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向党组成员送达工作提醒和《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例如,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第一检察部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党员一起学习研讨、谈心交流、检视剖析、共促提升。三是坚持兰考标准,坦诚开展相互批评,直面问题、触及灵魂,让被批评者红脸出汗。

3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工作记录等情况开展督察,对出现问题的支部进行通报。二是组织各支部负责人开展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会上通报了八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高质量的整改提升机关党建整体工作水平。与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主要内容。三是各支部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发言,接受支部党员同志批评。

35.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员额官绩效考核系统,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管理,实行员额检察官年度述职制度,定期听取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汇报。配合员额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进行各项考评工作,圆满完成员额检察官的考评及述职,2024年部分员额检察官围绕办理了多少案、较为满意的案件是哪些、有何启示等方面进行了述职,同时,召开员额检察官述职会,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围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述职。二是组织各部室认真学习《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濮阳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退出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围绕员额检察官退出的各种情形展开讨论,明确退额情形,激励检察官依法规范高质高效履职。三是不定期与纪委监委、派驻纪监组沟通,是否存在员额检察官有违纪违规行为。

36.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组的纪律规矩意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计划,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二是针对乡镇检察室撤销及调整的问题已向市检察院进行请示汇报,正在等待批复。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职数配备都在规范范围内。

37.干事创业精神不足部分人员激情不够,躺平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研究生高学历人才库,目前在库人数10人,结合个人工作经历、能力特长、性格特点等安排实践锻炼,坚持在重要岗位、基层一线、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中磨练、成长,全面了解掌握其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同时,成立青年先锋队举行授旗仪式并开展一系列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医院”“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军营等法治宣传活动。二是院领导带头执行带薪休假,落实干警工会福利、身体检查、外出培训等待遇;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及时开展奖励工作,对12名个人记功嘉奖;做好各类职级晋升等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9名检察官、司法警察等级晋升。三是举行多项练兵活动,例如组织开展书记员速录业务技能比赛,将此次成绩作为年底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将2名脱颖而出的优秀代表推荐到市院参加比赛,其中1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速录标兵称号;举办话说经典——我的案件我来讲典型案(事)例经验交流会,办案人员分享自己的办案体会,用心用情用力办案,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学纪律、明规矩、守廉洁党纪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使全体干警保持良好学风,把学纪明纪守纪与高效履职尽责相结合,严格教育监管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3313614;

邮政地址: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电子邮箱:pyxjcybgs@126.com。

 

 

                                                                                                                                                                                                              中共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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