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除外)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主要负责人: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