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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帮助“失信企业主”走出“黑名单”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0-8 09:33:27    作者:    来源:    点击:248次
      继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解决外出经营问题后,近日,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积极协调和不懈努力下,张某和受害人家属终于达成赔偿协议,走出了失信人员“黑名单”。
      原来,2017年11月30日,张某与妻子注册成立了濮阳市某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效益一直不错。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9月15日,外出跑业务的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接受社区矫正后,张某的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于2021年6月9日联合召开专题听证会,批准张某三个月外出假,及时解决了其外出经营难题,张某也成为首个享受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红利的社区矫正对象。
      在解决了张某外出经营问题后,张某又提出由于其未能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被列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给公司的经营带来诸多不便。面对张某这一诉求,办案检察官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了解情况,多次到县房产局查阅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最终查明,张某在完成15万元现金赔付义务后,折抵给受害人家属价值50万元的房产因不具备合法过户条件,迟迟未能办理过户且受害人又不同意调解,案件就此搁置下来,这也成为张某的一块心病。为帮助张某走出困境,也让受害人切实得到赔偿,减少双方诉累,办案检察官多次敦促承办法官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协商,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受害人家属同意调解,并达成了双方均满意的协议,法院也依据调解协议,解除了对张某的失信人员惩戒。在检察官、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解决了困扰张某的烦心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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