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现任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1年来,办理的11起案件被评为省“典型案例”,参与办理的南四湖专案被评为2021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2023年12月,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
座右铭:守护的是公益,更是百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