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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湿地公园的“联合守护人”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1-16 10:09:29    作者:满宁舒静婷邹永可    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37次

阳光照耀下,龙河沿岸新修的步道宛如一条彩色腰带,在高低错落间绵延向前……近日,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对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绿道边坡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时,看到园内游人正在拍照“打卡”,好一番闹热景象。

  龙河是丰都人的骄傲:它不仅是县内最大的长江支流,还入选全国首批17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录,覆盖自然湿地面积达640余公顷的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更是少见的包含山地河流与沙洲岛屿湿地的复合湿地资源。

  20211月,丰都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龙河国家湿地公园龙河口至金竹滩左岸一带存在安全隐患:步道路面坑坑洼洼,缝隙、裂痕随处可见,河道内遍布碎石碎渣,两侧边坡也堆积着大量泥土,随时有滑坡风险。

  经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20207月,在重庆某公司建设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绿道的过程中,由于地势陡峭,龙河口至金竹滩左岸多次发生地质滑坡,导致基本完工的生态绿道断裂塌陷,掉落的碎石碎渣又破坏了原生植被,并侵入龙河河道。

  20217月,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湿地保护区管护职责,协调解决生态绿道中断、植被受损、河道土石淤积等问题。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行动,采取约谈施工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督促施工等整改举措。20236月,历时一年半,生态绿道边坡综合治理工程正式竣工。

  据悉,丰都县检察院还以此案为契机,会同当地公安局、水利局和涪陵区法院等七部门,围绕联合巡查、基地建设、经费保障等签订了《丰都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司法协作保护基地框架协议》。自此,龙河国家湿地公园有了“联合守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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