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桐梓县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突出基层党员和党组织的“五个作用”,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构建保护性办案机制,突出党组“指挥棒”作用。为全面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该院对内推行“党组授旗、支部立项、任务到人、进度督查、到期验收”的“五步工作法”,对外联合9家单位建立一站式服务工作制度,并与定点医院签订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避免因不同阶段多次询问导致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构建修复性救助机制,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该院树牢“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以“经济+心理辅导+医疗+N”的多元化救助方式,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精准救助。
构建社会化帮教机制,突出党小组纽带作用。该院选派党员组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党小组,对未成年人建立“一人一档”、开展“一对一”帮教,切实救助涉罪和被害未成年人,促其顺利回归学校和社会。同时,该院与县妇联、团县委共同制定《桐梓县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实施方案》,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法制宣讲等,帮助涉罪、临界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构建预警性剖析机制,突出党员先锋作用。该院成立法治宣传先锋队,以办案为中心,每月深入村寨、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此外,该院还联合县民政局等8家单位制定《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方案》,依托模拟法庭、“桐心小喇叭”校园广播、法治微电影等开展普法宣传。
构建前置性预防教育机制,突出三级党组织联动作用。该院坚持“党员领导带头办案、党小组个案类案分析、党支部提对策建议、党组形成专题报告”的工作机制,做到重点案件一案一剖析,并形成专题报告,适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整改,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如,该院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加强移民安置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检爱桐行·护蕾花开”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