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5 14:01:53 作者: 来源: 点击:540次
2020年12月10日上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列席了濮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第21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军主持会议。
会上,裴大伟检察长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诉辩争议焦点及合议庭意见等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并对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裴大伟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其核心目的在于加强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达到“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检法两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多交流、多学习,积极推动两者之间的“监督”和“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促进司法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