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即日起,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将陆续推出“身边的榜样”系列专题报道,用身边典型个人的先进事迹感染、教育、激励身边人,更好地教育和带动全院干警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先进工作者”李巧云
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巧云,1995年进入检察院,始终像“老黄牛”一样,是勤勤恳恳、埋头苦干实干家的化身;是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劳动者的典型;是耿直倔强,顽强拼搏开拓者的旗帜。她先后在侦监、公诉等部门工作,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中,她坚持把“人民至上”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积极思考时代之变、人民之需,在服务大局中精准定位、全面履职,严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网络诈骗等犯罪,持之以恒守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先后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十佳职工”、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先进工作者、全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被濮阳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濮阳市十佳学雷锋巾帼标兵”和“濮阳市三八红旗手”等称号。
“先进工作者”张瑞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瑞,入检9载,始终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学懂弄通做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事业的根和魂。坚持做领导的参谋助手,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的检察情况反映得到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坚持会务工作无小事,始终在心中绷紧了一根“弦”,不以“小节无碍”宽容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成功接待省级、市级领导视察调研指导,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先进个人、全县先进工作者、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先进工作者”刘少坊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八年从检岁月,匆匆而过。没有什么头衔,没有什么响亮的荣誉,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刘少坊同志代表了无数个默默奉献的检察人,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初心。她先后在技术科、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任职,无论在哪个科室,无论做什么工作,她总是把用好“三水”当成座右铭:常喝墨水,常流汗水,常沾泥水。她用三个月的时间通过司法考试拿到A证,她也用过两年时间精心办理过系列合同诈骗案;她用心用情感化过沉沦的少年,她也用司法的温度为社区矫正对象送去过温暖。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八年如一日,秉持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用青春续写检察新篇章。
“先进工作者”许学伟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兼公益诉讼检察科科长
从检15载,许学伟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作平凡岗位上的忘我坚守,用行动诠释着不负韶华的担当奉献,先后荣获全市公正廉洁执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办案人、全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7年以来,许学伟先后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0余件,提请抗诉10余件;参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0余件,2022年公益诉讼综合办案量位居全省第一,许多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濮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刊发。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1个专题片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全国公益诉讼好影像”,4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9起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
“先进工作者”马丽珍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兼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
从检11年来,马丽珍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过硬的业务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踏实勤勉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用善良、理性、智慧和温情,诠释出了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担当。自2015年从事刑检工作以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指控犯罪嫌疑人近千人,均获有罪判决,无一冤、假、错案,无涉检信访案件,所办案件精准、规范、高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得到了领导、同事们一致肯定。先后获得市检察院嘉奖、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三等奖、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一名和全市优秀公诉人暨业务标兵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