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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取榜样的力量---濮阳县检察院先进人物事迹展播(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3-28 09:08:38    作者:    来源:    点击:238次
       编者按:“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即日起,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将陆续推出“身边的榜样”系列专题报道,用身边典型个人的先进事迹感染、教育、激励身边人,更好地教育和带动全院干警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美检察人”董瑞刚
法警大队大队长
 
       自1997年工作以来,董瑞刚先后在检察室、办公室、反贪局、法警大队任职,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对党忠诚、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法警职责,高质高效完成每一次出警任务,切实发挥了警务保障作用,连续五年在全市司法警察考评中位居第一,其中出警配合保障办理的焦某某等72人涉黑案荣获“河南省执警精品案例”。董瑞刚还是最美逆行者,在疫情爆发期间,他兼任派驻阳光金城小区临时党支部书记,以不分昼夜随时“出征”的状态,扎实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小区及核酸采集点值班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美检察人”郑建飞
第五检察部主任
 
       从检二十余年,郑建飞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保持对检察事业的热情,永远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先后三次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2017年他主动请缨,远赴3000公里外的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检察院开展援疆工作,被当地人称为“检察院的胡杨”。工作上,他精益求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140余件,其中4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件,9件入选全市典型案例。
 
“最美检察人”麻鑫鑫
政治部副主任
 
       从检十二载,麻鑫鑫始终坚持“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努力做到参之有道、谋之有方、言之有用。切实做好文稿起草、信息报送、调查研究等基本职能,当好“智囊团”“笔杆子”,检察信息采编量多年位居全市第一,撰写的多篇信息被县四大班子领导批示。当好检察故事宣讲人,每年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等刊发稿件几十篇,弘扬了法治正能量。被县委表彰为办公室系统先进个人,被市院表彰为全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记嘉奖两次,被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最美检察人”栾艳艳
第一检察部干警
 
       栾艳艳工作九载,始终在检察办案一线。工作中,坚持秉承基层无“小”案、检察无“小”事原则,共办理700多个案件,无一冤假错案,其中办理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抗诉典型案例,从一名检察“小白”逐渐蝶变成为一名检察“专家”。她始终认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的人生,是一个家庭甚至是数个家庭的人生,案件无论大小,她都始终保持着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在全市公诉人比赛中荣获“优秀公诉人”称号,喜获“优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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