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3-27 15:44:11 作者: 来源: 点击:362次
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2023年3月15日,濮阳县检察院召开“驻点”监督工作动员会。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春芳传达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宗德超在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解读《关于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楚宁华宣读《关于对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驻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莲同志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驻点”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履行一岗双责,分管院领导和各部室负责人要以“驻点”监督工作为契机,加强队伍管理,依法廉洁办案,持续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三要加强问题整改,对于“驻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全盘认领、及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