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2-27 17:26:35 作者: 来源: 点击:179次
“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要不是你们,我们的工厂就真黄了”。2023年2月21日上午,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化名)专程到濮阳县检察院送上一面“检察工作显真情 服务企业促发展”的锦旗表达谢意。
这事儿还得从2021年说起。原来,2020年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按照法律规定,王某需要在濮阳县接受社区矫正自2021年至2024年。但是王某经营一家服装加工厂,因其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无法正常在郑州----濮阳间往返,订单骤降,员工也出现流失,工厂陷入困境。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与该县司法局一起问诊把脉,召开听证会,先后三次批准王某的跨市县活动申请。同时,积极协调法院解除了王某的征信惩戒,为王某的生产经营纾了困、解了难,企业很快转向正规。
在座谈时,王某激动地说:“是县检察院给我带来了新生,现在企业年收入达到400余万元,员工也达到60多人,同时带动当地约500人灵活就业,还被政府授予“守护春蕾爱心企业”称号。”
这是濮阳县检察院平等保护民企发展的一个缩影。该院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落实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