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2-17 14:30:54 作者: 来源: 点击:353次
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会议精神,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遵循,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01、持续能动履行检察职责,着力优化“案-件比”
充分发挥检警协作办公室作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做好定罪证据、量刑证据等收集,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程序衔接等方面统一意见。同时,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全案“提速增效”打好基础。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比”分别是1.05、1、1、1,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避免了不必要的“程序空转”。
02、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和谐稳定
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238件395人,受理审查起诉1296件1659人,批捕202人,起诉1132人,刑事案件办理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5.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5%,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不捕207人,不诉427人。追捕14人,追诉23人。监督立案20件、撤案25件。
03、主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着力守护合法权益
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4件,提出纠正意见27件,采纳率100%。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9件。
04、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着力为民排忧解难
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检察有效衔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案件15件。
05、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着力守护碧水蓝天
2022年度,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件,综合办案量全省基层院第一,其中1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制作的专题片《圆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公益诉讼检察“好影像”,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