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2-26 09:24:31 作者: 来源: 点击:215次
“检察官的话让我明白了我们平时对孩子的关爱不够,只注重孩子在物质上的满足,没有真正与孩子进行心灵上的交流,以后我们要教育孩子走正道,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一位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在濮阳县检察院送达“督促监护令”仪式上对该院未检检察官表示。
今年来,濮阳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案件背后往往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前,大多已经暴露不良或违法行为,但并未得到及时有效干预,督促、教育、引导监护人担负起监护职责,对于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预防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对涉案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家长实施“督促监护令”制度,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传统的事后帮教提前至犯罪发生前的临界预防,有效地降低了未成年人犯罪率和再犯率。截至目前,已对3个案件8名涉案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