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管理,2020年8月19日至25日,濮阳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司法局对辖区内7个司法所管辖的1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类社区服刑人员,实地检查入户见人,随行法医详细了解评估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疾病治疗情况、疾病治疗进度和病情复查结果。联合检查人员与其家属和村委会就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材料,适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对走访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司法所未按规定要求保外就医人员每月报告本人身体情况、三个月提交病情情况等问题,当场要求进行整改。
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重新犯罪、病情情形消失而未及时提请收监等情况,避免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刑罚的有效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