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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公诉人】栾艳艳:规范司法在心中 公平正义为人民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1-28 11:10:34    作者:    来源:    点击:266次
第一检察部  栾艳艳
 
      党的二十大报告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司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常常在思考,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我的工作是否能够达到人民群众的期许,是否能够让人民群众满意,面对这些问题,我深刻的感受到,司法工作者应该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熟知群众诉求。
      公平正义的处理案件就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诉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我国古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公”,这都证明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作为基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干警,我认为基层无“小”案,检察无“小”事,每一个小的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人的人生,是一个家庭甚至数个家庭的一生。阅卷提审,公诉量刑,哪怕是我们不经意的一句话,不经意的一个词,都可能对涉足案件中的他们,产生深刻的影响,案件虽然小,但是影响确是不小。 
      司法公正作为一把标尺,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主要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并通过无数个案的公正体现出司法的整体公正。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往往通过某些具体个案,尤其是事关自身利益的个案来评判司法是否公正乃至社会是否公正,人民群众认为司法是公正的才会信任法律。
      检察工作或许不像公安工作一样与犯罪分子搏杀在第一线,也没有律师工作参与诉讼全过程的自由度,更没有法院工作那样掌握一个人的生杀大权。但是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公诉,维护公正,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是检察工作永远的主题,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对每一起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做到不枉不纵。办理案件时要全面收集证据,既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也收集无罪、最轻的证据;既专虑被追诉人不利的情況,也要考虑对被追诉人有利的情况。
      新理念,新起点,新征程,作为一名基层检察机关检察干警我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谨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要用心用情办案,做有良知、有情怀、有温度的检察人,使司法与民意同频共振,努力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通过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正的法律,为民的真心,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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