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近日,濮阳县检察院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开展了一次安全大检查。
8月10日,联系天然气公司有关同志对我院用气管阀、天然气管等关键装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了安全用气知识普及,并到机关家属院逐户进行安全排查、发放安全用气小贴士和安全用气须知。
8月12日,邀请县消防应急大队专业人员到我院及各驻乡镇检察室,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月13日,安排机关服务中心同志对办公楼和各驻乡镇检察室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排查,并提醒干警要做好安全防护和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机关服务中心迅速落实了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确保办公办案安全和机关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