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9-15 09:09:15 作者: 来源: 点击:309次
“叔,告诉您一个事,昨天我领到工资了,虽然钱不是很多,但是(这活儿)学会了就能挣钱啦,感觉很喜欢这个活儿。马上中秋节啦,祝您中秋节快乐,工作顺利!”2022年9月8日,涉案未成年人小涛(化名)通过微信给濮阳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发来中秋祝福,并欣喜地报告自己的成长情况。
那时,少不更事的小涛辍学在家,为显示自己所谓的兄弟义气,帮自己的“朋友”出气参与了一起聚众斗殴。2022年7月初,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得知,小涛的父亲去世较早,母亲作为农村妇女没有文化,再加上平时忙于务工,以至于对其管教不严,致使小涛过早的步入社会,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但小涛平时在家表现不错,案发后小涛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亲属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本着“办结一个案子,教好一个孩子,拯救一个家庭”的工作理念向检察长汇报,拟对小涛作附条件不起诉。
为了促使小涛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检察官还组织办案民警、团委干部、监护人等进行释法说理,委托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小涛分析走上犯罪的原因。2022年7月29日,濮阳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6个月。宣告决定的同时,承办检察官向小涛的母亲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小涛摆正思想、改正错误。同时鼓励小涛珍惜机会、改过自新、从新开始,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得新的生活。
在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一直与小涛保持联系,经常通过电话、微信、见面交流、书面报告等形式了解小涛本人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2022年8月份,在与小涛的一次沟通中,小涛向承办检察官表示希望和其亲戚学习室内装修。了解到小涛的愿望后,承办检察官遂与其做装修工程的亲戚联系,其亲戚欣然表示同意。
法律给了他一个机会,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小涛也不负众望,用自己的成长回报了家人。“记住教训,珍惜机会;无奋斗,不青春!” 承办检察官回复完他的短信,说这是他最好的中秋礼物,也是他做未检工作最大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