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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清廉濮阳建设专题教育动员会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6-2 16:50:34    作者:    来源:    点击:466次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性,确保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活动高质量开展,4月14日,濮阳县检察院召开清廉濮阳建设专题教育动员会。全体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春芳宣读了县纪委《濮阳县清廉濮阳建设系列活动——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亚民宣读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实施方案》。
      院党组书记马莲围绕如何开展好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
      01、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的重要意义。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部署要求上来,真正把党纪法规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检察工作的根本依据,作为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的根本保障,在全院上下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政治氛围和政治习惯,为“清廉濮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02、要明确目标,牢牢把握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活动的根本要求。
      要熟练掌握党纪法规的基本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时刻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约束自己,自觉做遵纪守法模范。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全体干警自觉遵守的的行为准则。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把各项纪律规矩融入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促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03、要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开展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季活动。
      要突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位党组成员和各部室主任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于分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负总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突出活动效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真正做到步骤一个不少、环节一个不省、标准一个不降,使专题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加强监督检查。检务督察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把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敷衍推诿、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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