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2-9 14:06:41 作者: 来源: 点击:364次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9月28日,濮阳县检察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全体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科级干部及部室正职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宝训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会议精神。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亚民宣读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就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站位,鼓足干劲。全院上下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助推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统筹推进。明确创建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实现检察工作和创建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领导小组成员要以上率下,积极配合创建工作,合理部署工作人员,形成全院上下创城的工作合力。
三是对标对表,压实责任。对照工作标准,厘清任务分工,强化推进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落实到位,力争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特别是在分包路段创建工作中,要全员动员、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细微处着眼,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创建工作对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