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2-9 13:52:01 作者: 来源: 点击:681次
“现在我们代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郑重向你们发出‘督促监护令’,希望你们作为法定代理人,加强对李某某的监管……”
什么是督促监护令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文书。
“督促监护令”让爱和监管归位
按照高检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及时出台了《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督促监护令”的适用。
近期,我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李某某经常与不良少年酗酒,多次因琐事与他人打架斗殴。李某某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突出问题。2021年9月2日,为更好构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家庭关系,筑牢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濮阳县人民检察积极履职,向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父母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了宣告送达,要求未成年被害人父母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好“督促监护令”,依据个案情况对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分析把脉、对症下药,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聚焦整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优质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引入司法社工、心理辅导老师、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力量,做好“督促监护令”后期监督、考察工作,强化家庭保护,破解监护缺位,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