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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成为“家门口的法治课堂”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5-9-22 16:38:50    作者:管莹 胡嘉珮 宋同鑫    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46次
       “既办了案,又普了法,还强调了长江生态保护!让居民们了解到不仅捕捞行为是非法的,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鱼鲜也可能被行政处罚,真是一举多得,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让听证会成为‘家门口的法治课堂’。”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辖区北固山社区召开公开听证会,参与听证的京口区人大代表李新朝肯定道。

  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张某某、王某、赵某某等人多次前往扬中市西来桥附近的长江水域,用单线单钩非法捕捞鮰鱼、白鱼等水产品,销售后共获利2万余元。案件移送至京口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王某、赵某某未使用禁用渔具,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还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可以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本案处理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既要办好案件,更要让法治和生态意识走进群众心里。”为了打破法治宣传的距离感,放大案件办理的法律与社会效果,京口区检察院特意将听证会选在紧邻北固湾水域的北固山社区。北固湾既是市民常去的长江观景地,更是禁渔禁钓重点区域。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普法,先从非法捕捞对长江生态的破坏说起,用真实案例让大家认识到过度捕捞会导致鱼类资源减少、水域生态失衡,再系统解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把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居民听得懂的“家常话”。

  听完案件详情和检察官的释法后,听证员们和现场群众结合实际展开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对张某某、王某、赵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把听证会开到社区里,让居民近距离接触案件办理,比单纯发宣传册管用多了!”担任听证员的京口区人大代表殷明感慨道。

  镇江市人民监督员陈平则从长效治理角度提出建议:“希望以后能多开展这样的活动,再结合长江禁渔政策,形成常态化宣传机制,让保护长江、遵纪守法的意识扎根更多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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