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琴,女,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原负责人,2020年12月光荣退休。
她从事控告申诉工作十多年来,带着感情接待来访群众6600余人次,办理举报初核、刑事申诉、刑事赔偿、信访案件190余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而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她在工作中探索总结了“听、知、疏、解”四字接访工作法,用专业与温情做群众的“贴心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她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党员之星”,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控申接待员”等。她负责的科室连续四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对刘桂琴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度报道。
唯民是亲 温情化解矛盾
对待每次接访,她都能做到真情付出、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的诉求,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同情他们的处境,理解他们的焦虑,详细解答群众的问题。如接待的三名来访群众,因怀疑检察院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是偏袒犯罪嫌疑人,执意质疑案件退查决定。刘桂琴耐心给他们讲法律、讲办案的程序、讲退查的目的至晚上九点,并自费为他们购买烩面,看着三碗冒着热气的烩面,他们说话的语气缓和了许多,客气地说:“真不好意思啊,都耽误你下班了”。吃过饭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看着越下越大的雪,三个人显得很着急,刘桂琴明白早已错过了长途班车,赶忙上街帮他们拦了辆出租车并垫付车费100元。他们不好意思的说“真是谢谢你啊,给你添这么多麻烦,我们相信你,回去一定给群众解释清楚。”
心系百姓 破局维权难题
在接访中,只要解决问题有1%的希望,她就付出100%的努力,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因此,无论遇到多么疑难复杂的告急访、集体访,她都能稳妥处理。2014年办理的某镇集体上访案,几十位群众因信用社代办员携款潜逃面临巨额损失。刘桂琴带队深入调查30余天,发现信用社存在管理漏洞,依法变更案件定性为挪用资金罪,并促成信用社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为63名群众追回存款80余万元。他们敲锣打鼓送来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锦旗。该案化解了重大信访风险,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扶助弱者 传递司法温度
刘桂琴在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从不“一推了之”,总是多想办法,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帮助。如郾城区商桥镇李某某,是个老军人,在1950年的海南战役中立过功。他来到郾城区检察院接待室,反映他任护堤员时,根据协议应得20%的树木更新款和三亩堤内土地的承包权都被无故取消了。刘桂琴听明白他所反映的问题后说:“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你可以到法院去反映一下”。由于他反映的问题不符合立案标准,法院没有受理,老人又回来了。对她说“我这事就没地方管了吗?”说完,老人无助的哭了起来。看着泪流满面的老人,刘桂琴的心里很不是滋味。随后,她和科里的同事一起深入到商桥镇,把护堤主任、修防段领导和老人召集在一起,通过协商,妥善处理了老人反映的问题,老人非常满意,一个劲地说:“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谢谢检察院!”,并和儿子一起给郾城区院送来了锦旗。
2020年12月,刘桂琴同志光荣退休了,但“刘桂琴工作室”却保留了下来,“刘桂琴工作法”依然发光,她的精神,也影响着该院第三检察部控申团队全体干警,对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五一(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杯热茶解渴、一把椅子请坐、一心解决问题)六心(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爱心)接待标准”,做到了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用有温度的回复对待群众的司法诉求。
刘桂琴同志退休后,也始终心系郾城区检察院的发展建设。2024年“三八”节当日,她应单位邀请重返控申接待大厅,以专业素养化解群众焦虑;“五四”青年节,她携工作笔记为干警讲授党课,以“退而不休献余热”的精神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